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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考统一用书),笔试总分100分,折合50%,笔试开考比例为1:2。
(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成绩计算方法: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笔试成绩×50%,从到低分按选调(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折合50%。组织部选调人员面试由组织部牵头另行组织。
(三)考核: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考核组采用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等对被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学”进行全面考察。组织部选调人员考核办法由组织部另行制定。
五、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选调(聘)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选调(聘)人员,在珙县党政网和珙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成绩、拟调(聘)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选调(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六、正式选调(聘)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选调(聘)手续,按照现行人事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选调(聘)岗位表上注明“顶岗试用3个月”岗位的拟选调(聘)人员,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行文调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纪律要求
此次选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环节,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违纪人员选调(聘)资格。
监督电话:0831-4011103 0831-4011972
原标题: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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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