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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为保正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自治区直属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拟遴选公务员共150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及以下参公单位中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中央及我区设在盟市及以下地方的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1月28日(不含)。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及以下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职务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向上级机关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9∶00至12月1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遴选报名表》),并不得进行改动;
4.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遴选报名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报名表》发送至职位表中电子邮箱(E-mail)或传真至各遴选机关。
6.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各盟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简章及职位表,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特别提示:报考者可提前选择报考职位,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单位审核同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