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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2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笔试时间定于10月22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四)资格复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与网上报名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
(六)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在遴选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缺额的,根据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遴选职位在考察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办理转任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次遴选有关后续信息陆续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2088790(市委组织部)、321933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2088315。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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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2016年池州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