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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6庆元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选调4人公告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16-09-20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考察

  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选调

  考察后,经考察合格拟选调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选调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qy.gov.cn)。

  咨询电话: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6122610;

  庆元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0578—6212212

  原标题:2016年庆元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6年庆元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x

  2、2016年庆元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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