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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西双版纳州加强乡镇(农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州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到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开遴选外语岗位工作人员2名(老挝语和泰语人员各1名)。
三、公开遴选的范围
全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县市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乡镇(农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6年9月9日),且在外事或涉外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遴选人员职务仅限于科员及以下(受职数限制,如报名人员为副科级以上职务,本人承诺自愿降为科员职务的,可以科员身份报名);
4. 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精通老挝语和泰语,熟练掌握老语和泰语听、写、读能力,能够胜任官方翻译工作;
8.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9.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操作者优先;
10.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