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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至9月22日;
2、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室。联系电话:0558-8611396;
3、报名时须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
4、报名时需提交《2016年太和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太和先锋网下载)。
报名审查合格人员与职位计划选调人数须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选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县直机关单位选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和地点:拟定于2016年10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公文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职位选调数1:2的比例确定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未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如进入业务水平测试人员放弃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不再递补人员。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1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如有考察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递补考察。
(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太和先锋网、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对选调人员统一分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等手续;用人单位认为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太和县县直机关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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