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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选调7人公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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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笔试及面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通知)。未按时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笔试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选调资格。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主要测试考生的行政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具体工作实务等。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市外办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查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单位出具的选调同意函),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中将根据选调职位(岗位)的专业需要,进行专业水平测试(占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

  (四)体检及组织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进行。在广州市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前由被考察人选提供单位同意函。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及其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和工作实绩,并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核查。

  3.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如无法提供单位同意函、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选调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市外办研究决定。

  (五)确定人选及公示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组织考察情况,由市外办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如集体研究认为相关岗位无合适人选的,该选调岗位可以空缺)。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办理任职(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转任或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人员享受广州市在职在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秘书处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和面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通知公告为准。

  2.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3.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联系电话:020—83125483、83125411

  备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

  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www.gzfao.gov.cn

  原标题: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1.《市外办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doc

  2.《市外办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doc

  3.《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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