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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计算及公布
1.核算方法(总分100分):
选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履历量化成绩×20%
选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总成绩将统一在兰州新区官网、人才网进行发布。
(四)体检
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选调人员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有不适宜录取情形的,经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不予录取;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人选确定和公示
经兰州新区组织部审定拟选调(聘)人选名单后,将在兰州新区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工资标准按照新区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兰州新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255011、8259887(兰州新区综合执法局)
监督电话:0931-8259380(兰州新区组织部监察室)
说明:
1.公告中所涉及到的年龄计算为日对日,如30周岁以下为1986年9月1日之后出生。其它相关年龄、工龄依此类推。
2.选调人员须提交的履历量化相关材料:
①2012年以来获得的与所报岗位相关的各类表彰奖励文件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②与所报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③所拥有最高职称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④2013—201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⑤现任职级职务的任免表或任职文件的复印件;
原则上要求以上材料在报名现场一并提交。
原标题:兰州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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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兰州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面向全省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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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兰州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 兰州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