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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部署。笔试时间为9月21日,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调查研究、文字表达、公文写作等综合素质。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州发改委报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综合研究决定。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9月24日。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考生放弃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应急处置、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从组织、人社、编办及州发改委抽调专人联合组成。
六、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州发改委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将查阅考察对象干部档案,重点了解个人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全面掌握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自愿放弃情形,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州发改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在湘西州政府网、湘西红星网及州人社局、州发改委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机关工作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原标题:州发改委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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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