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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线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福田区委组织部会同各选调单位根据选调条件、报名材料、考生的专业、工作经历等与所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匹配筛选,按照选调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选,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另行通知。
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发放笔试通知书,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资格审查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转任审批为准。
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拟选调职位名额5倍时,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选调岗位或削减选调人数。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由福田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以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的形式,由福田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五)体检
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并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福田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由委组织部统一发布考察公告。未被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公告。
由福田区委组织部统筹开展选调考察工作。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出具考察意见。
考察对象须在考察公告发布后尽快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法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七)公示、入职
深圳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由福田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为拟选调人员办理调动任职手续。未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的,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在商调函发出的1个月内无法协助提供齐全的调动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条件涉及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11月30日。
(三)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四)本次选调对参加笔试的深圳市外考生一次性发放食宿和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现任职所在单位为广东省内深圳市外的考生1000元/人,广东省外考生2000元/人。
(五)本公告由福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7:
3.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务职级的报考人员提供)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3日
原标题:深圳市福田区2020年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content/post_8262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