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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6龙泉市委组织部选调人员5人公告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16-09-07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加盖公章后,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调动)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选调计划5倍的,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领取准考证

  经审核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到龙泉市委组织部办公室(524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重点测试招考者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9月17日上午9:00—11:30。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成绩计算和体检

  考察以干部德、能、勤、绩、廉,综合评价等内容进行考评,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考察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将按该职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面试、考察阶段如入围人员确认放弃资格的,将按该职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讨论决定与公示

  市委组织部根据被选调对象考试和考察等情况,结合职位匹配性,提出拟选调对象名单,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龙泉政府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调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62071(市委组织部);7262228(人力社保局)

  原标题: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龙泉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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