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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区拟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根据不同职位要求选调深圳市内、外各级机关(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具体职位详见《宝安区201601批次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30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属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需任科员以上职务;属深圳市非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报考的,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规定;
(四)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属市外公务员的须符合我市市外转任的相关规定;
(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以附件1《宝安区201601批次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要求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一)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在干部任职试用期间,及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选调单位负责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16年9月8日。
3.报名地点(根据选调单位选择不同报名地点):
(1)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308室,
联系电话:27387118 ;联系人:黄先生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82号宝安区安监局307室,
联系电话:29662381 ;联系人:姚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