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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1日至24日从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顶部导航栏 “网上报名”处进入公开遴选专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宿州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6年10月17日10: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遴选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7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部分职位在面试之后进行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加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加试人选:遴选计划1-2人的,面试、加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6:1。
(六)考察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遴选计划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网上发布(如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名次)。
考察由各遴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名额1-2人的,差额1人; 3-7人的人,差额2人。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对象。
各遴选单位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遴选办审核同意后,分别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和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本次遴选的相关信息,陆续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市遴选工作面向社会的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557-3027464、3027160。
考务咨询:0557-3023453。
监督举报:0557-3023777。
特此公告。
原标题:宿州市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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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xls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