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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咸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15人公告

市委组织部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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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复审

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通知资格复审人员所在单位提交资格复审人员人事档案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并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通过形成的缺额,依据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根据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应取名额1.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数。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实施,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纪委监委。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情况。考察组应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慎重提出考察人选是否胜任遴选职位的具体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及标准

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结合报考者应试成绩、职位需求,以及报考者经历等情况,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制定体检标准。

2.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市纪委监委承担,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九)人选公示

拟定的遴选人员名单,在咸阳党建网、咸阳廉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市纪委监委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借调手续。

(十)使用考核

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工资关系。试用期结束后,由市纪委监委机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选,提请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对确定录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未列入录用人员,返回原单位。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严肃性,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遴选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3.艺术类专业分类标准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执行。

4.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复审、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单位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市纪委监委组织部029-33193051

附件:

1.《咸阳市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2.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点击下载)

3.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点击下载)

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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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咸阳市纪委监委 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ydjwz.gov.cn/ggl/7667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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