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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
面试拟于11月下旬开始组织实施。面试前3日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遴选公告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七)考察和体检
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等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遴选公告网站公布考察对象。
2.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体检
考察合格人数多于遴选计划数的职位,由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职位需求,以及报考者经历等情况,从考察结论合格的人员中,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考察合格人数等于或少于遴选计划数的职位,考察结论合格的人员均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遴选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由遴选单位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在遴选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市委组织部向各遴选单位印发公开遴选人员的通知。遴选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录用人员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遴选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务员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负责解释。
2.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审查、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和遴选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13—2126457
附件:1.2020年渭南市下半年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0年渭南市下半年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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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渭南市2020年下半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ndj.org.cn/Index/read/id/19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