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重点考查报名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心理健康水平等,特别是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视频面谈。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按《职位表》规定比例择优选择来珠海市参加面试人员。
(二)专业测试。设置专业测试的职位,在面试前采用笔试、实操、专家面试等方式考查面试人员专业能力。
(三)集体面试。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综合分析、判断决策、人际沟通、团队协作等能力。
(四)个别面谈。在集体面试后安排,组织面试人员逐一个别谈话。
(五)综合评价。根据专业测试、集体面试、个别面谈情况,确定综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选调。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由各选调单位电话通知,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提供)。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选调资格,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序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各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按规定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经考察,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转任的情况,将不予选调,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按程序递补考察对象。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在选调单位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应在公示期结束后2个月内按要求提供转任资料,逾期未提交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人员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粤康码”查验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三)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费用,对参加面试和体检的人员,提供食宿安排。
(四)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电话:0756-2128738、2128993、0757-82133872(报名技术咨询)。
附件: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8日
原标题:珠海市2020年公开选调急需紧缺专业和基层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sw.gov.cn/bmdt/swgzjg/swzzb/202010/t20201027_588127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