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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2、准考证发放地点:州发改委四楼人事教育科。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公开考调(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考试
考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给予减少或取消。
1、此次考调工作只进行笔试,笔试由州发改委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命题、制卷、阅卷,按相关规定执行。
2、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州发改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进行。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发改相关知识。(100分)
4、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
5、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6、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序。
九、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实际开考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十一、公示和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通过州发改委门户网站和政务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按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二)审批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纪律,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
2.本方案由州发改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4281,手机18185964039(人教科)
监督举报电话:座机3223359,手机13312291899(监察室)。
原标题: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事业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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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