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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和量化计分考察
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体检由市遴选办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考察资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前,遴选单位要对考察对象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设置情况详见《六安市201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
考察期间,遴选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党组(党委)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录用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遴选单位提出的拟录用人选名单,在遴选单位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所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市遴选办电话:3379495
附件:
1、《六安市201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六安市201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六安市201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人员汇总表》
中 共 六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