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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遴选(选聘)资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遴选(选聘)计划的比例,公务员职位不低于2:1,事业岗位不低于3:1。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职位(岗位),经遴选(选聘)主管机关和用人单位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遴选(选聘)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职位(岗位)计划。
(三)考试与考察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的组织方式。考试的组织方式、考试时间将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工作由人社部门与遴选(选聘)单位主管机关共同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认真核实“三龄二历一身份”,以及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确定人选与公示
确定的初步遴选(选聘)人员,研究同意后,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初步遴选(选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违反遴选规定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
联系电话:5110555
原标题:2016年寿光市市直机关事业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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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寿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寿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doc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