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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用人单位在收到报考者上传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提交报考申请后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它职位。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应于2016年9月5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考人数要求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和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若低于3:1,要相应减少遴选和选调计划数,使之达到3:1。如果遴选和选调计划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
报考者所报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9月7日9:00至12: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6年9月7日18:00前查询。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9月22日至25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只进行公共科目测试岗位的笔试成绩=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
2、业务适应能力测试
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加试业务适应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单科满分为100分。
业务适应能力测试设置情况详见《2016年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
加试业务适应能力测试岗位的笔试成绩=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50%+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50%。
3、时间和地点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下午15:00-17: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2016年10月底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和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用人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遴选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
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以下两种情况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一是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考者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