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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人员填报完毕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6年济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6年济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报考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3、报考人员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其中报考选调生职位的由县 (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2016年9月7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以PDF格式发送至遴选机关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考生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机关收到报考人员上报的《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凡是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发送《报名表》到指定电子邮箱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9日16: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网上缴费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达不到3:1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遴选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1日9:00至9月2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加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加试应在面试前完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