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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西双版纳州农委办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州农委办审查符合遴选条件后,发出考试通知。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低于1:5则不开考。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公布在西双版纳党建网。按遴选比例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30%的权重计算入总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参考人员成绩,考察人选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州农委办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经历业绩评价进行综合评定,并计算成分数,以20%的权重计入参考人员总成绩。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州农委办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报名考试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遴选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张新荣 联系电话:2143155
监督电话:2146713(州第一纪工委办公室)
原标题:州农委办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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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农委办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