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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方式:笔试现场领取;
笔试时间:2016年9月4日下午14:30-16:30;
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拟遴选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拟遴选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拟遴选人员自理。
(七)考察
对拟遴选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遴选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遴选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拟遴选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拟遴选人选在玉溪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遴选人员,办理调动手续。调入高新区后按高新区管委会现行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网站了解遴选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遴选工作按遴选标准、程序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对遴选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遴选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监督电话:0877-6562672
原标题:玉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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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玉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 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