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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组织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写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能力等。
(二)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并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的人数参加面试。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作为体检对象。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 (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四)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五)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的确认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选调单位组织对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将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因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视作考生自动弃权。
九、转任
选调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商调对象,并由开平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商调工作将在考察结束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因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视作考生自动弃权,并终止商调程序。
十、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2212231,联系人:张小姐;未尽事宜由开平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0- 2218245。
原标题: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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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