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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遴选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考生需在笔试开考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笔试成绩。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无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笔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6.笔试考务工作由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公开遴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面试程序前,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现场对拟面试人员的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考核登记表、岗位聘任书及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和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后续招聘程序。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遴选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由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2020年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六)面试
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制定面试方案并报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由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根据核准的面试方案,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面试。面试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实际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七)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即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和奖励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指标设置详见《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2020年公开遴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5)。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向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提供附件5中评分标准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再如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的,则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时成立考察组,由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2名以上人员组成,并提交有2名考察组成员签名的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九)确定拟遴选人员
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
(十)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符合遴选条件的,报宣威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遴选计划。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自愿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对象须服从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对其报考范围内的岗位安排。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人员报名或在考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拟定遴选人员中有违规行为的,组织部、人社局宣布其结果无效或责令其纠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自报名至遴选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的,后果自负。
本次遴选工作由宣威市纪委市监委驻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市监委驻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0874-7165020 咨询电话: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 0874-7162343
六、本公告由中共宣威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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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宣威市委统战部2020年公开遴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w.gov.cn/index.php?a=shows&catid=147&id=17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