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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占总分数的20%。考察工作参照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碧湖镇国土建设和城市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有莲都区户籍或乡镇工作经验的,可占考察分值的 30%。
6.公示、选调(选聘):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决定选调(选聘)对象,对拟选调(选聘)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选调(选聘)对象在接到选调(选聘)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选聘) 资格,不再递补。选调(选聘)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3周年。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整个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 0578-2128695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0578-2192335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 0578-2141648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2051278
原标题:2016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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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xls
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