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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长沙市科学技术局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并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反馈。
(四)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
1、笔试。笔试主要考行政公文撰写及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有考生放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合成。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体检。综合成绩前2名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文字水平、一贯表现和发展潜力。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如有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
6、公示。考察结束后,经中共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名单在长沙科技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为选调对象。
7、调动。长沙市科学技术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其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具体组织实施,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信守《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中的个人承诺,诚信参与本次选调考试,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取消考生考试甚至录取资格。
原标题:2016年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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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