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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考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实际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长短、学历层次高低及年龄大小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由考调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情况、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考调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递补
在考察、公示环节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的,经人社部门同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调动
拟考调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所有拟考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考调资格。
三、考调纪律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三)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县纪委(监察局)检举,也可直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四、咨询电话:0831-5700223,监督举报电话:0831-5720026。
原标题:屏山县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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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屏山县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屏山县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