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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在职在编证明、年度考核登记卡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审批表只需交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验证。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③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者要对报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资格审查(2016年8月31日前) 报名截止后,由德保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选调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核,根据工作需要按同一职位报名人员情况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组织部、人社局、县编办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是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选调人员资格进行复核。
(四)考核结束后,拟选调人员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入选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七、优惠政策
按照《德保县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1.引进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享受安家费12万元,每月生活补贴1500元;
2.引进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凡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安家费10万元,每月生活补贴1000元。
3.引进人才的职级待遇: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任,可以保留引进前享受的岗位等级。
4.引进人才的配偶: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安排到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德保县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的优秀急需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德保县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引进。
八、纪律要求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776-3822042
(二)公开选调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有序进行。被抽调参加选调工作的人员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杜绝任何循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否则,给予行政或其它纪律处分。凡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德保县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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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德保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计划表(县直,含教育系统30人共55人).xls
2016年度德保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计划表(乡镇8人).xls
2016年度德保县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计划表(县直27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