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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203名公务员公告

中公教育遴选网 20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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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试
       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分值均为100分。《综合知识测试》由市公务员局在2014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统一组织。遴选机关要求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机关在4月13日 下午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遴选机关另行通知。《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 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等。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查询时间以考试当日通知为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可于2014年4月21日登录所报考遴选机关网站查询。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三年年度考核(即2010-2013年)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有两个以上三等功的不重复加分);对近三年年度考核(即2010-2013年)有优秀等次,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总分为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笔试加分人员,需在2014年4月14日至4月16日,向所报考的遴选机关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立功受奖通报(决定)、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逾期未办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人员经市公务员局汇总,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除市政府办公厅以外,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加分项目分值;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2+加分项目分值。
       《综合知识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5月13日。在《综合知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身份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市垂直管理单位由其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于2014年4月30日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由遴选机关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在《综合知识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依次确定。
       (三)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有关事项于2014年4月30日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方法为:依据《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重新确定遴选名额。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由市公务员局与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市级机关的遴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除市政府办公厅以外,其余职位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次序,按与遴选名额规定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除市工商系统按1:1比例等额外,其余遴选机关按1:2比例差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差额考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市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遴选人员或者遴选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2.考察。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除市工商系统按体检合格人员1:1等额比例列为考察人选外,其余遴选机关体检合格人员按1:2差 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遴选机关要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察重点为德、能、 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按分值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 一单位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 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机关综合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分别在原单位和遴选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设有试用期的遴选机关,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七、监督与咨询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负责对遴选机关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686737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8、86868837
       监督电话:86868869
       附件:
       1.2014年上半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14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2014年上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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