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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所有考生笔试都要参加综合知识测试;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的还须参加文字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还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详见职位表),每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的:
笔试总成绩 = 综合知识测试成绩
需要参加文字综合能力或专业能力测试的:
笔试总成绩 = 综合知识测试成绩×60% + 文字综合能力
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
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每个遴选(选调)职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中《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通过差额考察确定最终拟试用人选。体检工作由长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卫健部门确定体检医院。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各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的职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审批
对拟遴选(选调)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选调)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遴选(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各单位将考核情况和拟录用意见报长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选调)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或参加公务员遴选(选调)考试。
七、疫情防控
1.报名人员应立即通过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0431-12320)了解长春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长春市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现场报名和笔试、面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可以参加现场报名和笔试、面试。
2.考生应在发布公告后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并在“长春先锋”网等相关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3)记录报名和笔试、面试前14天内的相关情况。报名和笔试、面试当天,须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后在现场上交1份《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当天提供3日内(含)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可以参加现场报名和笔试、面试。
3.现场报名当天,报名人员持《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身份证、《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现场报名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进入报名现场,报名现场将根据入场计数器控制人流量。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遴选(选调)各环节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4),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名人员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776684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431-12320
附件1: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x
附件4: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3日
原标题: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cxfw.gov.cn/gwygl/5818.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