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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和岗位
南京市高淳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具体详见附后的岗位信息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区级机关选调对象为区内外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选调对象为区内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外,报考者需具有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计算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年限时,军队转业干部的部队服役年限、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年限可连续计算。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可任选一种)。
1、现场报名:请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至选调单位报名。
2、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以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至选调单位邮箱。(各选调单位的报名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详见附后的岗位信息表)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9:00至8月8日16:00(节假日除外)。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的岗位在有关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