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6巫溪县委组织部遴选16名党群部门人员公告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16-08-0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资格复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8月5日上午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8月6日进行笔试,考试地点与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机关应用文写作、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报考会计岗位的笔试以会计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如等额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巫溪县党政网”、“巫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考生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遴选的,将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报考党校的考生不参加单独笔试,笔试与面试一并进行。

  (五)组织考察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次序,以考察人员与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有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全面了解掌握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

  (六)试用

  根据面试、笔试(能力测试)和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遴选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试用人员,安排到遴选单位有关科室试用,试用期3个月。如无足够的合适人选,可决定减少遴选名额和试用人数。

  (七)正式调动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表现情况,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员,办理调动手续,若试用不合格,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要严格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自觉遵守遴选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经发现,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各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原标题: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部分党群部门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6年巫溪县公开遴选部分党群部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6年巫溪县公开遴选部分党群部门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

  2016年7月26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