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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8月5日上午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8月6日进行笔试,考试地点与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机关应用文写作、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报考会计岗位的笔试以会计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如等额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巫溪县党政网”、“巫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考生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遴选的,将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报考党校的考生不参加单独笔试,笔试与面试一并进行。
(五)组织考察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次序,以考察人员与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有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全面了解掌握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
(六)试用
根据面试、笔试(能力测试)和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遴选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试用人员,安排到遴选单位有关科室试用,试用期3个月。如无足够的合适人选,可决定减少遴选名额和试用人数。
(七)正式调动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表现情况,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员,办理调动手续,若试用不合格,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要严格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自觉遵守遴选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经发现,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各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原标题: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部分党群部门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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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