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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株洲市及所辖县市区各级党政机关(含中央、省直管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2014年6月30日前进入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
2、面向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财政学专业,具有会计证,从事财务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年龄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与计划数
遴选财务管理工作人员1名。
四、公开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研究决定与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人事考试网、株洲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不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人事教育科403室报名(地址:株洲市新华东路14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