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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广安市财政局遴选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人员1人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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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按不低于计划遴选人数1:3的比例进行笔试(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按100分计算。市财政局遴选人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理论功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试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准考证在考前领取)进入考场笔试。

  (四)面试。满分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考察和体检。

  1. 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2. 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身体健康者确定为试用人员。

  3. 如遇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试用。试用人员到市财政局相关岗位试用,试用期3个月。

  (八)调动。试用期满,根据综合考察试用期表现,能胜任其工作的,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遴选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咨询电话:0826—2349969

  (四)监督电话:0826—2331188

  (五)本公告由广安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遴选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1-2.doc

  1.广安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2. 广安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安市财政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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