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 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信函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 17:30 止(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 报名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40号230室),联系人:张弼群,联系电话 :0757-89932016。
4. 报名材料:(1)《禅城区法律顾问团成员报名表》(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2)身份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3)专业证明(学者提供职称证明、律师提供执业证书);(4)荣誉证明(荣誉证书、发表的学术作品等);(5)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资料。
5.注意事项:报名材料除报名表为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材料需报名人员本人签名,进入拟聘人员名单后核对原件,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其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影响和个人执业操守等因素,提出拟聘人选名单。
(三)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7日。公示有异议且属实的,重新审核并确定余下名额的拟聘任人员。
(四)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候选人,经报批同意后予以聘任,聘期2年。
六、 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本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解释。本公告由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
2020年8月13 日
原标题:关于遴选佛山市禅城区法律顾问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ncheng.gov.cn/fsccsfj/gkmlpt/content/4/4455/post_4455885.html#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