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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示、选聘: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决定选聘对象,对拟选聘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流手续。选聘对象在接到选聘通知后,必须在两个月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聘资格,不再递补。选聘对象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3周年。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选聘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其他事项
1.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选聘;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近14天内有与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面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整个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考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附件1:2020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
原标题:2020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zwgk/gsgg/202008/t20200817_45905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