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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局属事业业务股室人才队伍结构,经县编制、人社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林业局下属事业业务股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县编办、县人社局全程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调计划
2016年计划公开选调局属相关股室工作人员5名(其中:县森林资源流转交易中心2名、县森林资源评估中心2名、县营林站1名),本次选调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桑植县公众信息网查询。
四、选调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副科级及以上人员除外)。
五、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4、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在我县从事林业工作3周年以上(截止日期:2016年8月5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桑植县林业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44-6225026)
3.报名流程:考生现场领取《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准备两张同底证件照)→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到所在单位审核→持报名表和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身份证、从事林业工作3年以上工作证明等)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料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一张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4、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报名时,不需填报到具体选调站所,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进入体检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选调站所(营林站、森林资源流转交易中心、森林资源评估中心)。
5.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6.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6年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领取地点:桑植县林业局人事股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