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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规〔2019〕3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民政局属下事业单位肇庆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是肇庆市民政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协助对社会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和查询平台的建立和维护、开展信息交换和比对工作并提供查询服务。
二、公开遴选岗位
公开遴选岗位表详见附表1。
三、公开遴选对象
公开遴选对象为肇庆市(含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
四、公开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经常下基层进村入户核查的身体条件需求;
6.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前一天(即:2020年8月2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8月26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3.报名材料:考生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表,可网上下载);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报名地点: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内29幢肇庆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人事科),联系人:罗映、吴航,联系电话:0758-2283396。
5.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须有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报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时间调整的,由肇庆市民政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等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开展,笔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由肇庆市民政局另行通知。
2.面试
(1)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公开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公开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4)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肇庆市民政局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