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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2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派出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试用。市纪委常委会根据岗位需要、个人特长和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宿州纪检监察网、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其现实表现,确定是否调入。
五、有关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解释说明。咨询电话:0557-3035442,监督举报电话:0557-303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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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州市纪委、宿州市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中共宿州市纪委
宿州市监委
2020年8月11日
原标题:中共宿州市纪委、宿州市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218.22.247.140/exam/queryNews_4893_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