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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和团县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数。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报考者须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对象少于遴选名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和团县委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人员。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团县委办公室4611135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4611106
原标题:关于团县委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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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宁县委组织部
共青团怀宁县委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