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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面试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生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4)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5)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的合成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规则如下: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考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选调主管部门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投诉举报方式:监督电话:0527—88859681(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二)考试全程邀请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进行现场监督。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
(二)责任分工。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市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咨询电话:0527—8885991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
监督电话:0527—88859681(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0527—84359272(宿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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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综合文字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020年8月8日
原标题:2020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综合文字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qkfq.com/sjjkfq/gsggxx/202008/fd5a084e7ba2405285de4beb55fb7b8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