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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名条件的说明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岗)位要求的所需专业,所需专业的审核要按照《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和《楚雄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进行专业审定。
6、有关要求
(1)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大姚县2016年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或《大姚县2016年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县级派驻乡镇单位的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卫生院、中心学校、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报考需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在《报名表》“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意见”栏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报名。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岗)位。在报名过程中,报名人员可向选调单位查询各职(岗)位报名情况。
(3)开考比例。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
(4)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岗)位处理:
①经本人申请,从报名人数较多的职(岗)位调剂到符合条件的职(岗)位,调剂时间为2016年8月3日。
②经以上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岗)位,将相应地调减该职(岗)位选调计划数,经调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岗)位选调。
(5)报名工作结束后,资格复审人员要将《大姚县2016年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汇总名册》、《大姚县2016年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名册》、个人照片(每人1张)报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时事政策等基本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于8月5日上午到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8月6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加分
近五年内,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1次加1分。
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乡级综合性荣誉(即各级党委、政府授予的劳模、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在乡镇工作每满5年加2分。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按每个选调职位从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若要放弃面试资格,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后6小时内书面告知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职(岗)位面试人数不足1:3的,从该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限定在10分钟。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时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根据面试规定实行随机抽签。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通知》由本人持身份证于2016年8月9日上午到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5、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含加分)权重占30%,面试成绩权重占70%。具体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0%+面试成绩×70%。
(四)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每个选调职(岗)位从到低分的顺序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单位按照选调职(岗)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可按该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考察工作拟定于2016年8月12日至17日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