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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2张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以及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曾发表于刊物上的稿件和独立完成的文章(2000字以上),到市委宣传部干部处(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 1023室)进行资格复审。市委宣传部干部处依据公开选调条件要求,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四)面试
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前6名为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权重折合成总成绩。
(五)组织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前4名为考察人选。由市委宣传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六)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进行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八)公示及调动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连云港宣传网、连云港党建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影响录用情况的,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一)公告网址
连云港宣传网(www.lygxc.gov.cn)
连云港党建网(www.lygdj.gov.cn)
(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5803247
电子邮箱:18805132128@163.com
原标题:2016年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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