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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9月上旬,地点为曲靖市麒麟城区。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4.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表》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4)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大一寸蓝白渐变底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6)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任现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
(7)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8)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五)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拟遴选人数 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分值详见《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量化指标》(附件4和附件5)。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提供《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 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按照2019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由遴选单位统一组织拟遴选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公告发布后2天内向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决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遴选人员。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遴选人员,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曲靖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74-3123435;0874-3126618(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74-3215780(曲靖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公务员主管部门电话:0874-3128969(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本公告由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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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靖市纪委
曲靖市监委
2020年8月6日
原标题: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nqjrs.cn/show_qj.asp?Twzbh=1&id=15714&l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