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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遴选3人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7-2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否则,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本人单位及相关部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考生自行负责。

  6.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按通知精神到广安市卫生计生委六楼人事科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开考比例:每个遴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数。

  2.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知识、综合文字表达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见本人《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性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或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实际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进行公示。

  (五)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44223

  五、本公告由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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