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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2人公告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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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单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公务员有序流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州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西双版纳州县级及以下(不含中央、省属垂管单位)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遴选职位、条件及人数

详见《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0年8月),新录用在乡镇(街道、农场)工作的公务员须具有3年以上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到2020年8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以上程序开展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遴选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遴选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遴选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先锋网站、西双版纳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携带相关证件到遴选单位现场报名,一人只能报一个职位。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性人才的,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遴选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递减遴选人数或裁减职位。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对报考人员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等作出客观评价,对报名资格及廉洁自律情况和是否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不得推荐报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名需征得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报名表》未签署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未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未加盖印章,均视为报名无效,不予报名参加遴选。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 日至8月2 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办公所在地,具体详见《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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