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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选调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进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单位申报计划录用人数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面试资格确认名单在中国·通河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工作由选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选调,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中国·通河网站。
(三)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中国·通河”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体检
体检由选调办公室协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选调办公室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选调,该职位可由通河县公安局提出递补意见,由选调办公室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中国·通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组织、编办、财政、用人单位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选调纪律
为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由通河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选调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处理。
选调监督电话:57435906
政策咨询电话:57436507、5742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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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公开选调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原标题:2020年通河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rbtonghe.gov.cn/art/2020/7/27/art_24246_929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