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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1的比例进行考察,首名不合格按成绩排序递补。考察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负责。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服务精神、廉政情况和资格条件等。
五、公示
对拟遴选人员,在所在单位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由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上报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和国家统计局审批后,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进入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的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组织实施。为保证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四川调查总队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65593727、65593719
联系人:刘晓峰 联系电话:0834-6102399或15196198999
原标题: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关于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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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