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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政治表现、现实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同步进行,主要评价报考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遴选资格。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文山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核实不宜作为遴选人选的,顺延递补,并对递补人选进行公示。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四)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六)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公开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州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6—3039200(州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
监督电话:0876—3052850(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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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xls
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
原标题: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szrsj.ynws.gov.cn/html/contents/348/14086.htm